格、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、投标人资质,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。经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,应当以经评审的不低 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,高于该基准价格的,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扣分。
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,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,推荐 1-3名中标候选人,并标 明排列顺序。书面评标报告须报政府采购机构备案。
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:基本情况和数据表;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;开标记录;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;废标情况说明;评标标准、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;经评审的 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;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;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定合同前要处理 的事宜;澄清、说明、补正事项纪要等。
十三、定标
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,或者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。
凡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,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。 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、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,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,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 人。
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,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。
十四、签发中标通知书
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,须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,中标结果应当在交易中心和规定的 新闻媒体上公示两个工作日。
招标人在公示的同时,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提交"施工招标投标情的书面报告"。招标投标 情况书面报告主要包括,招标工程概况;资格审查情况;开标、评标情况;定标情况 等。
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,应在五日内审核,发现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,有违法、 违规行为的,应通知招标人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,未通知招标人有违法行为的,招标人可以发 出中标通知书。
十五、签订施工合同
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。合同应送政府机构监督备案,政府采购机构监督备案后,签发备案表。
签订合同时参加人员有:建设单位代表、施工单位代表、工商局合同鉴证人员、政府采购 监督机构人员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。
十六、备案管理
订立书面合同后七日内,中标人应将合同送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。招标人应将招标过程 资料提交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(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),采购监督机构收到备案材料后, 应当在五日内核对所收到材料的完整性,发现材料不完整的,应当及时要求提交单位补充,材 料完整的,发给备案表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采购机构签发的合同备案表发放施工许可证。
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按照分段管理原则对招投标活动实行过程监督, 并将监督情况记录在 案。招标结束后,采购监督机构将备案材料与其他招投标过程资料一并整理成册,作为招投标 资料归档。备案材料包括:发包初步方案;招标文件;招标公告;资格审查文件;图纸答疑; 标底编制文件;标底审核文件;评委抽签表;发标登记表;图纸答疑登记表;工程施工招标评 标报告;中标单位标书;各投标单位标函汇总表;公证处公证;中标结果公示;中标通知书; 施工合同;质量监督情况表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表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意见书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情况记录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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